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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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问题

沧州回春堂门诊部被罚款7万元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卫健委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回春堂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新华区卫健委责令沧州回春堂门诊部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70000元的处罚。

2024-12-06 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问题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9188.html 1 沧州回春堂门诊部被罚款7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