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问题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卫健委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回春堂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新华区卫健委责令沧州回春堂门诊部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7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