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一位火锅店老板在店里做直播时,拍摄店里的顾客。有位顾客发现后很生气,一怒之下把老板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未获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将顾客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顾客肖像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火锅店老板通过直播账号发布道歉视频,对顾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置顶不少于3日)。同时,判决火锅店老板向该顾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火锅店老板被判道歉、赔偿,一点都不冤。未经过他人许可,在直播间里直播涉及别人的内容,违法!
这也提醒被直播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