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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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打收条不付钱 卖方起诉要货款

盐山法官高效调解化解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忠晓 赵宁宁 记者 唐慧)近日,盐山法院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2018年,河间市某学校向盐山某乐器公司协商购置了50台钢琴和50个钢琴凳,用于学校教学使用。2018年3月26日,按买方要求,乐器公司将50台钢琴和50个钢琴凳送到学校,货款分别为18万元、1.995万元,总计19.995万元。

河间市某学校签收货物后,为卖方写下收条。2019年9月9日至11日,卖方按买方要求将钢琴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使用至今。买方却一直没给付卖方货款。卖方多次催要货款,买方均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

为讨要贷款,盐山某乐器公司将河间市某学校起诉到盐山法院。盐山法院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合调解。

考虑到买卖双方路途遥远,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电话谈判”。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交流后,均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中,河间市某学校表示,因学校资金困难,所以一直没有支付货款,希望卖方能同意分期偿还。了解买方的想法后,法官尝试与卖方沟通,建议其根据买方的还款能力,协商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近日,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盐山某乐器公司同意河间市某学校分期还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024年12月31日前,买方给付卖方6万元;2025年6月30日前给付8万元;剩余货款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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