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婉秋)近日,家住沧州市区的王女士经历了一场糟心的网购。她的母亲网购的春饼里竟然有两只苍蝇。
一个月前,王女士的母亲花了13.9元在微信小店购买了一些春饼。几天后,春饼到货。王女士本想着打开品尝,怎料,她透过春饼的塑封包装惊讶地发现里面竟“藏”了两只苍蝇(右图)。王女士用手机拍照存证,并让母亲将情况反映给卖家。
“我妈跟卖家反映了几次,但得到的回复就像是机器人自动应答,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王女士说。之后,她本人联系到微信小店的人工客服,对方联系到卖家后,告诉王女士,卖家只同意全额退款并道歉。
王女士不同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她认为这样的情况,卖家应根据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最终,王女士与卖家经过一番协商,卖家承诺赔偿她500元钱。一连过去好几天,对方迟迟没有兑现承诺。王女士一气之下,向卖家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近日,卖家再次联系到王女士,将500元钱转账给王女士。
若市民遇到类似王女士的情况该如何应对?记者就此事联系到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吉仓。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通过平台网购,如果发现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售卖的,可以留存购物凭证和相应的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平台介入协调;若协商、协调无果,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若投诉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