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6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美兰以及其他47名涉案人员的上诉进行了审理,越南媒体对此次庭审进行了报道。张美兰在庭审发言时称,自己“因为被扣上贪污财产的罪名感到非常羞愧”,而自己的资产储备“足以克服案件的部分后果”。张美兰还质疑西贡商业银行为何不向法庭展示全部的贷款文件,以还原事件真相。
检方在11月26日的审理中坚决维持一审时的判断。对于张美兰的减刑请求,检方代表表示,张美兰至少需要上交280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98亿元)的罚款,才可能“有依据在法律上避免执行注射死刑”。据报道,预计该案的最终判决可能在12月3日左右出炉。
现年68岁的张美兰是越南女首富、房地产发展商万盛发集团的主席,她在“西贡商业银行案”中被指控诈骗金额达304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900亿元)。这是该国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欺诈案,这个涉案金额占越南全国GDP的近6%。
今年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美兰被控贪污、行贿及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在宣判之后,张美兰进行了上诉,试图推翻一审的死刑判决。
张美兰“卖惨喊冤”
张美兰案件是越南近年来最引人关注的反腐大案。越南官方称,他们在该案中传唤了2700人作证,涉案证据装了104个箱子,总重达6吨。
越南法律不允许私人参股银行的比例超过5%。越南检方则指控,张美兰通过数百个空壳公司总共控制了西贡商业银行超过90%的股份,然后掏空该银行,将套取的贷款用于个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张美兰表示,其中一部分贷款是自己控股前的原银行管理层留下的坏账,自己从银行贷出的款项已经经过“债务展期”,且有房地产项目作为抵押,并不存在故意贪污银行财产行为。庭上,张美兰质问西贡商业银行为何不展示完整的文件记录,让她被扣上贪污财产的罪名。“一想到这个,我就感到十分羞愧,特别是还有几十位曾在西贡商业银行工作过的兄弟姐妹和我一起受苦。”
对此,检方代表在11月26日的审理中坚决维持一审时的判断。检方代表称,“债务展期”不过是掩饰贪污的一个幌子而已,张美兰个人贷出的资金占到整个银行全部贷款的93%,“比例之高前所未闻”。同时,很多贷款被银行划为A5组,即“极不可能收回”的坏账范畴。据此前越南检方的文件,从2019年2月起的3年时间里,张美兰命令私家司机从银行提取了108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08亿元)现金,存放在她豪宅的地下室。即使全部用最大面额的越南纸币,这么多现金的重量也超过2吨。
张美兰在庭审发言时称,她作为被告人的权利经常受到侵害,整个案件还有很多没被解释清楚的地方,而她也是“模糊不清的案情”的受害人。她恳请法院对她做出减刑处理。“考虑到我已经接近70岁的年龄,即使被判20年有期徒刑,到时候我也已经不在了。”
张美兰还在庭上回顾了自己的人生,她表示自己致力于商业,就是想要“为越南的经济发展引进外国投资”,她在忙碌的商业生涯中“从来没有哄孩子睡过觉”,孩子一出生就由保姆带大。她表示:“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对积累财产失去了热情,只想尽快把财富交给国家。”
张美兰提出,自己愿意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专门扶持医疗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这是她“几十年来的心愿”。她称自己在平正县拥有一块土地,她愿意用来建设医院和为穷人提供集体住房。张美兰称,她的个人资产在还完赔偿款后可以全部捐赠给慈善基金,因为她的家人无需她操心供养。
检方给出“保命”底线
本案中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们,对张美兰的“卖惨”毫不领情。他们在位于河内的越南国家银行门外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和严惩犯案人员。
对于张美兰的减刑请求,检方代表表示,认可张美兰积极配合的悔罪态度,但由于该案涉及的赔偿金额“在越南历史上都前所未有”,因此减刑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检方代表还表示,张美兰必须上交至少280万亿越南盾的财产,才有可能获得减刑,即避免执行注射死刑。
越南《刑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丙项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返还因贪污罪被挪用财物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得执行死刑。同时,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会议第03号决议还指示,犯罪分子或其家属交出赃款3/4以上的案件,主管机关将考虑减刑。
张美兰在庭审时还对自己旗下房地产项目的资产估值提出了抗议。比如,位于胡志明市第一郡的“西贡时代广场”大楼在2017年就价值45万亿越南盾,在2021年时被评估价值60万亿越南盾,但是西贡商业银行雇佣的评估公司却在今年对该项目评估仅价值20万亿越南盾,这和近些年越南房地产市场火热的大趋势明显不符。
据报道,很多外国投资者对张美兰名下的房地产资产表示有兴趣,其中包括马来西亚富豪陈志远。一旦张美兰需要变现资产还清赔偿款项,应该有不少愿意接手的下家。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