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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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摔伤 保险公司拒赔

吴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9.8万余元

本报讯 (通讯员 节凯丽 记者 唐慧)等待卸货期间,货车司机上车掀随车油布时不慎摔伤,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近日,吴桥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货车司机9.8万余元。

去年12月24日,吴桥的叶某驾驶货车进入一处码头。停车等候卸货时,他上车掀开随车油布,期间不慎坠落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叶某想到自己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司机和乘客)责任险,事故又发生在保险期间,于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他没想到,保险公司竟然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叶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吴桥法院。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吴桥法院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发现叶某和保险公司争议的焦点是对合同赔付条款的不同认定。

叶某认为,摔伤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赔偿。保险公司则认为叶某摔伤后并未第一时间报案,也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符合不予理赔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已明确尽到免责告知义务,故不予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叶某作为涉案车辆的司机,在车辆作业时摔伤,与医院诊断病历以及某物流有限公司出具的事故经过情况说明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叶某从涉案车辆上跌落致伤的事实。虽然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应当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动态使用和静态使用过程,故叶某在卸货掀雨布的过程中,从车上跌落受伤,应视为叶某在正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应该赔付。

据此,吴桥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9.8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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