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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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

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 提供非必要证明材料

日前,河间市教体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非居住凭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依规确定入学条件,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按时顺利入学。

2024-11-27 河间: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7359.html 1 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 提供非必要证明材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