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商务厅等5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承办单位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取消承办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据11月15日《沧州晚报》3版)
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进一步激活了消费市场,拓展了消费空间。数据显示,诸多品牌的成交量、成交额都相当可观,消费者和商家均获得了实惠。
如此现实语境下,旨在促进释放消费潜力的以旧换新补贴,竟成了部分商家眼中的“唐僧肉”,让人颇感无奈。
从相关报道来看,这些商家“骗补”“套补”的手段并不复杂:先涨价再补贴,搞虚假折扣,实际售价与补贴前相差不大。国家花了钱,消费者却没有享受到多少实惠,更多的“真金白银”反倒进了“中间商”的口袋,这显然有违政策的初衷和暖意。
消费品以旧换新,既惠企又利民。给消费者的优惠被商家“截胡”,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的预期就被大打折扣。如此挖国家政策的墙脚,某种角度上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有真正将实惠送到消费者手中,让真金白银的补贴落袋为安,才能从消费端激活更多需求。
进而言之,这一轮以旧换新与我国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绿色科技、循环经济以及民生福祉等都密切相关。
从现实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不仅能扩大内需,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还能有效促进消费市场繁荣,拉动相关产业的投资增长,同时可以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向更高层级迈进。
长远看,这也符合我国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让政策善意不被消减、消费者信心不被辜负,有关各方还需利用数字化手段,及时准确掌握价格动态、交易流程,挤压虚假折扣等行为的空间;建立完善信息追溯和责任追溯机制,盯紧补贴流向的异常情况。
可喜的是,目前,有的地方已经着手搭建相关平台以开展消费者资格核验、监管折扣券核销信息、监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总之,惠民补贴绝不能被“中间商赚差价”,每一笔优惠都应实实在在送到消费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