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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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肃宁县人民医院 被罚款5500元

近日,肃宁县卫生和健康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肃宁县人民医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肃宁县卫生和健康局对肃宁县人民医院作出警告、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11-15 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6195.html 1 肃宁县人民医院 被罚款5500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