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
运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南陈屯镇刘书庄村土地0.3874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拟征收的刘书庄村地块“四至”为:东至刘书庄村集体土地西侧,南至刘书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