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丹阳市市民戴女士的父母在缴纳了200元团费后,被保险公司员工王某某带至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其间,老人被引导至一楼盘看房,并在饮酒后当晚支付了16.5万元的首付,购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海景房,并签订了合同。
戴女士认为父母被销售人员误导,希望开发商退房退款,然而,开发商表示退款需支付总房价40%的违约金。
目前,戴女士已联系相关部门,但退房尚未成功。
缴纳200元团费“旅游”,却被带去买海景房
戴女士介绍,自己的父母多年来一直是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客户,买过近10份保险,保险代理人是王某某。
今年9月初,王某某联系戴女士的父亲,说可以安排他们老两口去山东省“玩”一趟,时间为三天两夜,目的地名为乳山市。9月11日,戴女士的父母在王某某的指引下,前往保险公司经常组织活动的酒店报名,并缴纳了200元团费。
9月27日一早,两位老人跟随王某某乘坐大巴车前往山东省威海市的乳山市。然而,在抵达乳山时,大巴车却将老人带到当地澜庭苑的楼盘看房。起初,老人们不为所动,到了中午饭点,王某某和楼盘销售人员宋某某将戴女士的父母带到了当地朋友家里吃饭。
吃饭时,销售人员宋某某甚至还陪戴女士的父亲喝起了酒。在酒精的作用和销售人员的连番攻势下,老人终于招架不住,当晚刷了16.5万元,购买了澜庭院小区一套48平方米、总价为40万元的海景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9月29日,戴女士的父母回到丹阳市后,戴女士发现父亲手机有大额转账记录,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戴女士表示,家里根本就没有购房需求,父母完全是被销售人员忽悠,一时冲动才交了首付款,希望开发商能退房、退款。
须支付总房价40%的违约金
事后,戴女士找到带父母出去旅游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某,希望她能给出合理的说法,并协助退房。
王某某表示,去威海市“旅游”是宋某某组织的,老人200元的团费也是宋某某收的;到了乳山市,老人购房时,自己确实参与了陪同,但购买海景房完全是老人自己的主张。
戴女士将“父母被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以旅游为名带去威海,被忽悠购买海景房”一事举报到中信保诚保险公司。目前,丹阳营销部已经启动了调查程序,并向上级公司进行了汇报。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丹阳营销服务部徐女士表示,肯定是会按照员工行为准则处罚的,她同时说,王某某是代理制的员工,跟合同制的员工不一样。
对于两位老人买房一事,房产营销人员宋某某表示,9月27日,他们组织了40多人去乳山市看房,购房当天,包括戴女士的父亲在内,“游客”一共签约购买了4套新房。
针对戴女士质疑父亲是被灌酒后冲动之下买的房子,宋某某解释称,“吃海鲜容易闹肚子,建议客户喝点白酒,但老人只喝了一点”。
在退房问题上,宋某某表示可以,但按照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必须支付给开发商总房价40%的违约金。
戴女士无法接受这一解决方案。她表示,父亲回到丹阳市的第二天,就联系房产销售人员提出退房,也拨打了乳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并向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了和销售员之间关于退房的通话记录。
该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会督促开发商协调退房事宜。然而,在相关部门介入后,开发商不仅不退房退款,还向戴女士父亲催要银行按揭贷款材料。
无奈之下,戴女士只好再次拨打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电话进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开发企业说同意协商退款,说会直接联系购买人本人,等等电话吧,应该会给你们打电话。”截至发稿之日,戴女士并未接到协商退房退款的电话。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