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新海)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工作结束。今年全市共有1324名大学新生获得救助资金,总金额为266万余元。
据介绍,今年救助条件和对象为:在我市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沧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次实施一次性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大学新生。
按照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名学生2000元至3000元,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申请人拿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书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
据悉,我市自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以来,累计发放救助金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