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鞠志杰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鞠志杰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