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护理价格项目统一为三大类22项
国家医保局将各省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
其中,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
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
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为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缓解“421”家庭“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后顾之忧,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该项目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免陪照护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