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
第02版:02

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河间市东宥房地产公司 被罚款2.5万元

近日,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河间市东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熙云壹号项目,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河间市东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2024-10-28 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44364.html 1 河间市东宥房地产公司 被罚款2.5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