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新华区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荣官屯村土地拟进行征收,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丰大道以东,面积约0.5909公顷。地块“四至”为:东至邓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至沧州建投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2024年六批次1号地),北至荣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