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盐山一名男子用铁网私自拦堵房后道路,向过路村民“收费”。多方调解无效后,村民将这名男子告上法庭。近日,盐山法院审理并执结一起拦堵村民出行道路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强制拆除了围挡在道路上的铁网等物品。
(10月22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福满楼:划重点——拒不到庭,会被法庭视为自动放弃抗辩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别拿法律当儿戏。
@心之所愿:“拦路收费”该不该?肯定不行呗!
@闪闪的红星: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拦个铁丝网收费,那岂不是乱套了吗?
@男冥之角:好家伙,这不是“拦路收费”,这是“拦路抢钱”啊!
@曾小先:可真行!他是咋想的呢?
@戏耍人间:乡里乡亲的,拦着路不让人走,做人不能这样。
@糖糖:在村里拦路收费,被拦住的都是本村的人。何必呢?
@杨丽:公共道路不是个人的,岂能拦路收费?
@拜托了空调:拒不出庭,拒不执行法律判决,法律就拿你没办法了?拒不出庭,法庭依然可以做出缺席判决;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张若宁:和善待人,和气相处,邻里乡亲别搞得这么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