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
根据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