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具有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未进行记录
近日,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梁村分店从不具有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未进行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梁村分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罚款12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