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33名。
招录对象为男性,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为年满18周岁的沧州市范围内户籍人员(2006年10月8日以前出生)。报考灭火救援员岗位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及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即日起至10月16日(8:30—11:30、14:00—17:30),报考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点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