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9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要求公共建筑、住宅区电梯应当采取逐步加装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智能阻止系统等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条例》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
《条例》禁止携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