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丽 任君 记者 唐慧)近日,东光法院人民调解员化解一起因装修质量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近日,男子张某来到东光法院,诉说自己给客户装修引发纠纷,要向法院起诉客户。原来,今年年初,客户王某雇佣张某为其装修新房。王某在外地工作,不能时常查看装修情况。
新房装修好后,王某对装修质量提出质疑。为房子装修质量是否有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张某迟迟拿不到装修尾款,多次与王某沟通未果,无奈决定起诉王某。
了解情况后,东光法院法官委派人民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决定采用分头调解的方式,通过电话多次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充分表达各自内心的想法。
最终,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张某少收王某3000元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