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亮 记者 崔永浩)近日,南皮县乌马营镇调解室调解了一起拖欠货款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当日结清货款。
2023年年初,经朋友介绍,李某开始从崔某经营的作坊购置五金配件。一开始,两人约定了货款两清的结算方式。今年年初,李某以一次次打款太麻烦为由,与崔某商量改为按季度结算货款。
一开始,崔某并不同意。考虑到过去一年中,与李某合作一直很顺利,崔某考虑再三,答应了李某的提议。他没想到,3个月后,到了该结算货款的日子,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拖欠货款。无奈之下,崔某找到乌马营镇调解室,请调解员帮忙讨要货款。
调解期间,李某表示,对于跟他长期合作的厂家,他多多少少都会压一些货款。他认为如果没有资金约束,供货商一旦出错,他的企业就会遭受损失。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为双方释法明理,讲明垫资虽然是维持供货双方业务往来关系稳定的一种保障,但是李某单方面将货款转化为押金,实际上损害了崔某的利益。
最终,在调解员的规劝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留下1万元货款,作为双方今后继续合作的押金;另外两万元货款当日返还崔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