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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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改”骑摩托 被交警查获并处罚

本报讯 (通讯员 郭文捷 记者 唐慧)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被海兴交警查获。面对处罚,男子竟称知道不能酒后驾驶汽车,特意骑摩托车回家。

近日,海兴交警大队在海兴县兴平街与海滨路交叉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当晚10点30分,一男子没戴头盔驾驶一辆摩托车驶向执勤卡点。民警立即将他拦住,依法进行检查。其间,民警闻到司机刘某身上有酒味,当场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刘某却一脸茫然。他说,他晚上在亲戚家吃饭,喝了一些酒,感觉身体不舒服便想回家。他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特意骑摩托车回家。

民警告知刘某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同样要承担责任。随后,刘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海兴交警大队依法合并处以罚款2750元,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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