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9日
第07版:07

任丘一男子违法网络刷单,以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环境。近日,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成交量”背后的猫腻

本报记者 崔永浩

网购时,店铺里动辄几万、几十万的成交量往往会让人们对店铺产生极大的信任。这种信任,会使店铺内成交量激增。人们不知道,高成交量的背后有时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近日,任丘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的刷单案件,依法对涉案人陈某某处以20万元罚款。

组织刷单

涉嫌非法经营

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任丘市的陈某某在家中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进行虚拟交易行为——网络刷单。陈某某既是放单人又是刷单人。每刷成功一单,淘宝商家会支付陈某某7元左右的刷单费。作为放单人,他能赚取三四元差价。

据了解,网络刷单是指刷单人按照放单人的要求,进入指定店铺购买指定商品的行为。其目的是为淘宝店铺提高销售额和好评率,从而达成吸引购物者眼球的效果。放单则是放单人从淘宝店铺获取刷单数据后,联系刷单人的行为。

陈某某在没有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况下,利用微信、QQ等聊天软件搭建沟通平台,联系淘宝商家、刷单人或地推平台进行网络虚构交易,有偿为淘宝店铺刷单、放单。

2022年5月,任丘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取陈某某涉嫌违法网络刷单的案件线索,随即将陈某某抓获归案,并依法收缴其违法所得4万余元。

虚假交易

非法所得被没收

经查,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陈某某与淘宝商家联系,从淘宝商家手中获得需要刷单的信息后,陈某某一方面组织刷单人到淘宝等购物平台下订单;另一方面陈某某联系当地地推平台,低价卖出刷单信息,从中牟利。

在这过程中,购买指定商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刷单人的佣金由陈某某先行垫付。等订单提交成功后,陈某某便会将成交信息发给淘宝商家,淘宝商家会把陈某某垫付的商品费用及佣金一起返还给陈某某。

据了解,淘宝商家收到陈某某发来的订单信息后,并不会真实发货,双方之间属于虚拟交易。这样,就能达到提升店铺内货物的虚拟销量和好评的效果。

据统计,陈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涉案金额共计22万余元。

不正当竞争

被罚款20万元

今年6月,对陈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任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涉案嫌疑人陈某某不予起诉的处理决定,建议转交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案件被移交后,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陈某某在未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为淘宝店铺商家刷单、放单的行为,违反了市场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时,陈某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淘宝商家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今年8月,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陈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

2024-08-29 本报记者 崔永浩 任丘一男子违法网络刷单,以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环境。近日,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38883.html 1 “成交量”背后的猫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