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
《指南》规定,广告发布者(或者自行发布广告的广告主)可以通过文字标注、语音提示等方式,增强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通过文字标注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通过语音提示方式的,应当通过清晰的语音提示其为“广告”。
《指南》规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阻碍平台用户依法进行文字标注、语音提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