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任丘法院)调解一起婚约财产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和解。男方撤诉,女方当场退还13万元。
订婚不久便分手
为讨要彩礼闹上法庭
2023年8月,男子王某某与女子刘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后,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王某某的父母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了准儿媳刘某某18.8万元彩礼。
好景不长,两人订婚不久便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其间,王某某多次试图挽回与刘某某之间的感情,却未成功。
王某某及其家人多次联系刘某某及其家人,协商退还彩礼的相关事宜,均被拒绝。
无奈之下,王某某将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某返还18.8万元彩礼。
男方:没结婚就该退
女方:自愿给不该退
任丘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双方观点分歧较大,矛盾难以调和,态度十分强硬。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为他们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王某某表示,他的父母给刘某某彩礼的前提是两人结婚。既然两人最终分手,刘某某就该退还彩礼。
对于王某某的说法,刘某某并不认可。她认为,订婚时给的彩礼是王某某的父母自愿给的,是让她随便花的,就算两人因矛盾而分手,也没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法官释法明理
女方返还13万元
法官向双方讲明彩礼的意义,明确彩礼是彩而不是财。同时,法官还从法律事实、公序良俗等多方面释法明理,劝解双方各退一步。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法官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当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刘某某当场返还王某某13万元彩礼,王某某撤回对刘某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