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日前,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