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林晓峰 张皓 记者 唐慧)恋人分手,为彩礼该不该退闹上法庭。近日,泊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泊头法院)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当庭退还男方13万元。
去年年底,泊头男子张某与女子赵某经人介绍相识。今年年初,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张某给付赵某20万元彩礼。两人订婚后,因性格不合,决定解除婚约关系。为退还彩礼一事,双方始终未能谈妥。无奈之下,张某将赵某及其父母起诉到泊头法院。
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不能一判了之,承办法官毕丽丽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安抚赵某父母的情绪后,倾听了赵某和张某的观点。张某认为,两个人既然没有结婚,女方就应该退还全部彩礼。赵某则表示,她在这段感情中倾注了真心,两人解除婚约给她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她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调解期间,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应双方要求,法官随即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庭审期间,法官仍未放弃为双方进行调解。从婚约案件对双方家庭及个人的声誉影响、返还彩礼标准等方面,法官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剑拔弩张到情绪缓和,在法官的规劝下,双方最终就彩礼退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当庭返还张某13万元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