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
第02版:02

国家药监局:

13批(台)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心电图机、软性接触镜、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试剂等10个品种的医疗器械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13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分别是:

(一)心电图机1台:北京蓬阳丰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其“所有心电图机均必须具备对除颤效应防护的功能”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超声治疗设备1台:桂林吉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其输出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医用脉搏血氧仪1台:惠州市小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其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永州市至阳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其脉冲能量(密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电子内窥镜1台:南昌沃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其亮度响应特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注射泵4台:分别为广西威利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路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产品输入功率、报警要求、可听报警信号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软性接触镜1批:DUEBA CONTACT LENS 杜柏隐形眼镜生产,其基弧半径或给定底直径的矢高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直线型吻(缝)合器1批:普瑞德医疗器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其吻合和切割性能(除切割力)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贴敷类医疗器械1批: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的远红外磁疗贴,产品中检出“按照补充检验方法要求不得检出的相关药物成分”。

(十)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试剂1批:Abbott Diagnostics Korea Inc. 雅培诊断(韩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阴性参考品符合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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