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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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无接触”伤人 养犬人也要担责

重庆的杨某与王某同住一个小区,杨某牵着小型泰迪犬外出遛弯时,遇到王某牵着一只巨型贵宾犬。泰迪犬冲着贵宾犬吠叫,贵宾犬受惊,扑向泰迪犬。杨某倒退牵拽泰迪犬时,摔倒受伤。事后,杨某向王某提出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杨某将王某告上法院。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无接触式”的宠物伤人案件,贵宾犬主人被判赔偿3.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饲养的犬只致他人损害,并非仅限于直接接触。犬只靠近他人使其受到恐慌、惊吓,进而造成退避摔倒受伤,亦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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