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耽误您下班了,谢谢!”近日的一天晚上,河间法院法官调解一起财物损坏纠纷案后,两方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工人齐某为河间一对夫妇的新房改水电时,弄断了地暖管线。在接受法官诉前调解时,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法官精准把握调解节奏,最终帮双方达成和解。
施工“出错”
为赔偿闹上法庭
河间的王某和她的丈夫在河间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合计着对房子进行装修,并找来施工工人齐某负责改水电。在施工过程中,齐某不慎将房子里的地暖管线弄断了。事发后,心虚的齐某没有主动告知雇主。
王某和她的丈夫给齐某结清工钱后,才发现家里的地暖管线损坏。于是,两人找到齐某质问,要求齐某拆除他们家里全部的地暖管线,再重新铺设。
齐某承认自己损坏地暖管线一事,却不同意雇主提出的赔偿要求。他认为没有必要整体重新铺设管线,只要把断裂的地暖管线接好,打压测试不漏水就可以了。
双方多次沟通,一直没有谈妥。为索要赔偿,王某夫妇二人将齐某告上法庭。
双方“撒气”
新增诉求再引争议
河间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决定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期间,双方始终坚持自己的意见,导致庭前调解无果。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法官感觉调解的火候还没到,决定开庭让双方阐述观点,先“撒撒气”。
庭审期间,双方互不相让。王某和她的丈夫增加了诉求,在要求齐某整体更换地暖管线的基础上,还要求齐某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两人向法官出示了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医疗费票据等证据。王某认为,为索赔一事,她心情抑郁,导致流产,齐某应该承担责任。
齐某对此并不认可,极力争辩。王某当庭情绪失控,失声痛哭。
法官调解
帮双方达成协议
在双方的争辩中,一个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转眼已经耗了3个多小时。见双方当事人争得差不多了,法官意识到调解的火候到了。
在分别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之后的一个多小时里,赔偿金额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法官从多方面给双方做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齐某当场赔偿对方6500元。
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终于调解结案,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