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新海)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享受每人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
申请人领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申报日期截至8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今年救助条件和对象为:在我市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沧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次实施一次性救助,重点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救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大学新生。
按照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名学生2000元至3000元,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申请时,需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河北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证件)复印件或村乡两级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等。此外,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需向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新生入学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填写后保持手机在日间随时有人接听,方便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如因手机号填写错误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申报人员,视为申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