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凉菜厨师,小刘的日常工作是拌黄瓜、煮毛豆。没想到,小刘离职后从事同样的工作,却被之前的企业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共计10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驳回餐饮公司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小刘从事的仅是拌黄瓜、煮毛豆等冷菜制作,没有接触和掌握公司的核心商业机密,餐饮公司与小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竞业限制”不该成为阻碍员工就业的枷锁。如果劳动者“无密可保”,那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力限制他人的就业自由?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