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梦洋 记者 崔永浩)孟村年近六旬的男子吴某在当地一家废品收购站行窃。近日,孟村法院审理发现此人因犯盗窃罪曾两次入狱,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孟村男子吴某在当地一家废品收购站闲逛时,看到废品收购站屋内有大量现金。吴某心生贪念,趁人不注意想把钱偷走。刚刚盗窃得手,吴某就被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将吴某控制住并报警。后经警方查实,吴某共盗窃现金1300元。
7月,孟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审查,承办法官得知,在1989年和1996年,吴某曾先后两次因盗窃入狱服刑。此时已年近六旬的吴某已是第3次因盗窃被抓。
孟村法院认为,吴某被捕后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但其曾多次因盗窃入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吴某盗窃入罪金额减半,即1000元以上便构成盗窃罪。最终,孟村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千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