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近日,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同康医院因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暂存点内无上水与排水设施,不易于暂存点内清洗和消毒,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