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药过期
近日,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光县于桥镇冯庄村卫生室负责人在2022年5月2日购进50瓶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每瓶进价0.9元,售价1元,其中43瓶已在2023年10月前售完。由于疏忽没有及时清理,导致剩下的7瓶注射用头孢唑林钠过期,视为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
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东光县于桥镇冯庄村卫生室作出没收过期药品、罚款206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