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暑期旅游热度逐渐攀升。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一些旅行社将部分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发生意外时,却以“没有直接提供该服务”等为由拒绝担责,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我国旅游法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由此说明,旅途中一旦出现纠纷,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应当首先承担责任,随后,旅行社可再向开展合作的第三方追偿。
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留意合同签约主体和收款方。如果两者不一致,那通常可以认定两个主体都是责任人。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