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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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 惹来大麻烦

【事件】

盐山的魏某没有驾驶证,驾驶朋友的车撞人后逃逸,结果,魏某和车主都被伤者告上法庭。盐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车主孙某需对伤者损失的40%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月17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水月林枫:唉,我就碰到过类似的事情,赔给人家一大笔钱。

@起的隆冬强:车子不能随便乱借,一旦出事,车主要共担风险。

@皓然:道理我都懂,但有时候真的很难拒绝。

@一路寻找自我:别人好意思开口借车,你不好意思开口拒绝?

@旭日东升:关系再好,也不能随便借车。

@王艺洁:车辆外借,后果自负!

@超伟超级伟大:没有驾驶证,还找你借车,这样的“朋友”趁早断了吧!

@哪天都是好天气:他连个驾驶证都没有,你敢把车借给他?

@圈里圈外:要记住这个教训!

@卢培源:这是一堂很好的交通安全普法课。

@匆匆而过:“不要借车”“不要借车”“不要借车”,重要的事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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