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新海)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沧州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全面启动。我市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被录取的新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申请额度从去年的1.2万元调整到了1.6万元;研究生每年最高申请额度从去年的1.6万元调整到了2万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贷款对象及条件: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临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相关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5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两家银行承办,两家银行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是相同的,学生可自由选择。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业务可以在支付宝上办理,软件普及度更高,目前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更多一点。
集中受理时段为7月15日至9月20日,开通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1:30、14:30—17:30。热线电话:0317—3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