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因被同屋老人殴打而受伤。事发后数日,打人的老人因病去世。那么,谁该对被打老人负赔偿责任?近日,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70多岁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民王某因患脑血栓,生活无法自理。2023年5月份,他被家属送至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的一家养老院疗养。入住4天后,家属去养老院探望时,却发现王某下巴上有已被缝过针的伤口。家属立即将王某送至医院治疗。
经询问养老院工作人员,王某的家属得知,王某入住养老院一天后,同屋住进了一位80多岁的李某。当天下午,李某外出活动回来后,心情不好,无故殴打卧床的王某。事发5分钟后,养老院的工作人员赶到,发现王某受伤后,立即报警并联系了合作医院。
医护人员到达后,简单处理了王某的伤口,而打他的李某在几日后因病去世。
此后,王某认为养老院存在过错,另外,谁也联系不上李某的家属。不久,王某的家属向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养老院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院认为,他们日常管理中有护工定时巡查、视频监控等措施,事发当天,他们就在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医生处理伤口,已尽到应尽义务,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打人者是李某,李某及其家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的家属认为,养老院作为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制止事情的发生,也不应当在卧床的王某的屋子里再安置一位能够自由活动的老人。在王某受伤后,养老院没有将王某送至医院,而是简单处理伤口,且没有告知伤者的家属,因此,他们认为院方在管理上存在疏漏。
办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与双方沟通,并通过多种途径,终于联系上了李某的家属。其家属表示,自己因忙于处理后事,迟迟未与王某联系。随后,李某的家属向王某表示歉意,也说明了李某因生病,一直心情不好。对于他给王某造成的伤害,他的家属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李某家属的诚恳道歉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及其家属也不再纠结。
近日,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家属赔偿王某11000元,养老院已垫付的8000元医药费不予返还。
对此,法官表示,养老机构要提高管理能力,加强日常管理,排查并根除对老人造成危险和妨碍的安全隐患。另外,家属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并非一劳永逸,要加强与老人的沟通,经常去看望老人,履行好监护责任,让老人安度晚年。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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