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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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抖音效果差 服务商被告上法庭

东光法官调解帮双方解约

本报讯(通讯员 宋培杰 张丽 记者 唐慧)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综合庭调解一起涉及抖音培训及抖音账号代运营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5月,张某与做抖音运营的王某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初案》。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1年,张某支付给王某两万元服务费。王某负责协助张某筛选商业板块,制订抖音账号运营方案,并实际操作运营。另外,王某还负责对学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

合同履行期间,王某为张某提供了服务,张某却收入甚微。就抖音账号的运营问题以及学员培训问题等,张某与王某多次沟通,一直没能谈妥。

无奈之下,张某将王某起诉到东光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初案》,并要求王某返还全部服务费。东光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开始,张某情绪非常激动。他认为王某利用虚假宣传,引诱他签订了合同。之后,王某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致使他收益很差。对于张某的说法,王某感觉很委屈。他表示,在合同中,张某对于与抖音账号运营相关的诸多事项以及代运营的考核标准并未作出详细约定。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他对工作尽职尽责,张某没有理由要求他返还服务费。

在了解双方的观点后,法官认为涉案标的额不大,虽合作失败,但王某也有所付出。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耐心给双方做工作,劝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合作协议,王某当场退还张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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