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
对采棉机和甘蔗联合收获机,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万元、2.5万元。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