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开始受理辖区内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即日起至7月20日,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到所在基层社会保障中心或社区居委会报名,通过“冀时办”APP报名的人员一并转入基层社会保障中心或社区居委会报名。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须填写沧州经济开发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通过“冀时办”APP报名的人员一并转入),由单位盖章后统一提交区住建局(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审核。
申请公租房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