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1日
第02版:02

全市教育部门举报电话公布

群众可举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近日,沧州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违规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面向全市广大群众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举报线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公共场合存在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猥亵、性骚扰学生等行为。

(三)利用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管理服务对象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五)中小学在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含线上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各类培训机构、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组织、推荐、暗示、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以家属、亲友、特定关系人、家长委员会及他人名义开办补课班对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教师从事义务辅导必须遵守逐级审批、备案规定。凡未经审批、备案的补课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有偿补课全部顶格严肃处理。

如发现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以上违规行为,群众可拨打所在县(市、区)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2024-07-01 全市教育部门举报电话公布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32545.html 1 群众可举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