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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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处破败房产的归属,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反目。新华区人民法院法官——

亲情“破题”帮和解

本报通讯员 付龙 于晓晴 本报记者 崔永浩

近日,新华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一起跨地区、多当事人的行政民事交叉案件。法官紧扣亲情,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使案件圆满结案。

为一处房产

一家人闹上法庭

“我要起诉我大嫂……”近日,愤怒的白某向新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撤销其颁发给自己大嫂吴某的房产证。

原来,白某的父母将自己名下在沧州市新华区的一处房产赠与了白某的大哥。白某大哥在去世前,又将自己名下的这处房产过户给了他的配偶吴某。白某和其他3名兄妹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这处房屋过户到他们大嫂名下的行为并不合理,还因此与他们的大嫂发生了矛盾。为讨公道,4兄妹就这起继承纠纷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又向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前调解

双方各执一词

开庭前,新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张静按照惯例对案件展开调查走访。

涉案房产是一套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看着这处陈旧的房子,法官意识到,作为亲人的双方当事人,极可能就是在赌一口气。

“想要化解矛盾,就要帮助双方打开心结,让他们重拾亲情。”法官思索着如何破题的同时,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对他们进行第一次诉前调解。

白某兄妹4人认为,他们的父母把房子给他们的大哥,他们没有意见。然而,父母的房产也有他们的一份。他们的大哥去世前,直接把房子过户到大嫂名下是不对的。

白某的大嫂作为被告,也有自己的理由。她认为,老人将房子赠与了她的丈夫,房子就属于她丈夫所有。她丈夫去世前将房子赠与她,并过户到她名下,既合理也合法。

那一天,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亲情为重

双方达成和解

为了避免纠纷愈演愈烈,法官及时结束了第一次调解。随后,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唠家常,和他们心贴心地交流,向双方讲解诉讼可能带来的亲情成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渐渐地,法官从双方的“中间人”变成了“贴心人”。

“这个案子事实清楚,法律关系非常清晰,一判了之最简单不过。但是,这份判决会割断你们之间的亲情。难道以后一家人不再走动了?小辈们也不再往来了?”双方当事人再次见面时,法官从亲情入手,耐心给双方做工作。

听了法官的话,双方当事人都若有所思,沉默不语。见事有转机,法官继续趁热打铁:“我知道你们都割舍不下亲情。你们想想,为了一套房子值得吗?大家都彼此让一步,千万不要脑子一热,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终于迈过了各自心中的“那道坎儿”,重新找回了往日的亲情。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吴某支付原告20万元,获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原告撤回起诉。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官还对涉案钱款的交付和相关手续的完善进行了督促,直到双方交接完毕。

2024-06-27 为一处破败房产的归属,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反目。新华区人民法院法官——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32108.html 1 亲情“破题”帮和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