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骏 孟影 记者 崔永浩)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责令涉案单位及时恢复了河道原貌后,法院最终裁决:终结诉讼。
2023年3月,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公益检查时,发现减河入海口某镇有3个自然村区域内河段有违法新建围堤,并在围堤内筑池养虾。这一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还会严重妨碍河道行洪泄洪安全,并对河岸堤防的安全构成威胁。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安全隐患后,立即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当地镇政府立即对辖区河道内违建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接到检察建议后,当地镇政府立即整改,将河道内违建全部拆除。
2023年8月,黄骅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之前发现隐患的区域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河道内筑池养虾的情况出现严重反弹。为此,黄骅市人民检察院以当地镇政府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由,向黄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为减少筑池养虾对河道环境的影响,黄骅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案件办理,推进公益诉讼的双赢结果,联合当地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左图),有针对性地向被告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
在此情况下,被告镇政府迅速对辖区河道内违建展开排查整改,将河段违建虾池拆除,使河道恢复原样。
今年5月16日,在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和黄骅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该镇政府及时恢复河道原貌,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已得到恢复,公益诉讼目的实现。随即,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向黄骅市人民法院申请终结对本案的审理。
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认定河道整改完毕,已恢复原样,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遂对此案作出裁定:终结案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