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近日,沧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沧州运通汽车销售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未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燃线路外皮等可燃物引发火灾,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沧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