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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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地桩“不合格”引发合同纠纷

黄骅法官调解平息纷争

本报讯(通讯员 孟影 贾荔雯 记者 唐慧)近日,黄骅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定制加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张某在青海省经营着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去年3月,他与在渤海新区、黄骅市经营加工定制公司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加工定制合同:李某依照合同和图纸为张某定制地桩。另外,双方还详细约定了供货数量、地桩规格以及单价等。约定达成后,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265万余元。此后,李某先后向张某交付地桩4.28万支。

期间,张某发现李某交付的3万余支地桩不符合要求。为此,张某要求李某终止合同,退还剩余货款。然而,李某停止交付地桩后,却没有退还剩余货款。

考虑到自己需要对李某交付的不符合要求的地桩进行二次加工后才能使用,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返还未供货的部分货款并赔偿损失,总金额62万余元。

在接受法官询问时,李某告诉法官,他交付的地桩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定制的。张某中途要求对设计进行更改,造成其中一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李某认为,他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法官进一步询问了解到,在合同履行期间,张某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二次修改,双方却没有商议好最终设计版本。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张某和李某一再交涉,耽误了剩余成品交付。法官认为,在此案中,双方均有过错,也都有损失。从双方利益考虑,调解解决是最好的结案方式。

据此,法官围绕定制加工合同的特点就案说法,使双方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瑕疵。

在法官的劝导下,李某同意一次性退还张某20万元货款。张某与李某就此达成和解,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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