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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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 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

6月12日至6月30日开票可参与

本报讯(记者 何晓玲)自6月12日开始,我市正式启动新一轮促消费活动,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参与活动的开票时间为6月12日(含当日)至6月30日(含当日),上传材料最晚时间不超过7月10日24时,核销消费券最晚时间不超过8月10日24时。资金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结束,如有剩余适当延长。

活动期间,在沧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新家用乘用车(含非营运皮卡)的个人消费者,均为补贴对象。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注册APP姓名与银行卡姓名相同)后可参与活动。

本次活动根据汽车价税合计金额(开票金额)不同,以返家电、金银珠宝消费券的形式进行补贴。全款购车、贷款购车均可以参与活动,但恶意提高刷卡金额或提高开票金额行为,不予补贴。

本次活动只针对裸车价格,汽车装具、保险等衍生服务内容不参与活动。参加本次汽车消费券活动可以同时参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的消费券以组合形式发放给购车用户(有效期为15天)。

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消费券;

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消费券;

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消费券。

活动期间,建行、中行、工行、沧州银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均有金融配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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